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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新帝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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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新帝登基

不提賈璉夫婦回明心院如何吵鬧,被下了命令的小輩誰也不敢敷衍,都老老實實去學大周律。

王氏見賈環每日認真讀書寫字,心裏不痛快,想著要給馮氏供幾頁經書,便叫金釧傳話,讓小崽子抄經!

這事被賈珠知道了,拉著王氏不知說了些什麽。

從那之後,哪怕王氏對賈環仍舊不親近,卻也不再耍手段阻止庶子讀書上進。

對賈環這個才六歲的弟弟,賈珠投入了不少熱情,每日帶著讀書寫字,比對寶玉用心多了。

即便如此,也沒人勸他把心思用在寶玉身上,也是樁奇怪的事兒。

而父親賈政呢?仍舊會在寶玉不認真讀書時又打又罵,嫌棄寶玉不成器,還不努力,白白辜負好韶光,註定是個紈絝膏粱,於國於家無望!

正在家家戶戶忙著準備過年的時候,“砰”,一個大消息砸在眾人頭上!

太子又一次被廢,永泰帝傳位於四皇子文熙!

愛來時會不會雷霆萬鈞惜春不知道,但新帝是四皇子而不是太子,給大周帶來的可不止雷霆萬鈞。

也不知發生了什麽,這一回永泰帝廢太子的理由比上回明白多了,徹底撕破了臉面。

他稱:“文治專擅威權,鳩聚黨羽。窺伺朕躬起居、動作,無不探聽,令朕未蔔今日被鴆明日遇害,書夜戒甚不寧,似此之人宣可以付祖宗弘業。且太子生而克母,此等之人古稱不孝……”

“……若以此不孝不仁之人為君,其如祖業何諭。”

好家夥,老爺子明明白白說了,文治這個不孝子不光聚集黨羽,爭權奪利,還總是偷偷摸摸打聽朕的行蹤,搞得朕睡不敢睡,吃不敢吃,唯恐被他給毒死害死!

這還沒完,文治一生下來就把親娘給克死了,是大大的不孝!

可惜朕白疼了他幾十年,當了睜眼瞎!

這樣的人哪配當皇帝?必須換人!

然後又說四皇子“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雲雲。

一套組合拳快如閃電,消息龍卷風一樣從京都席卷天下,讓不少人惶惶不可終日,也讓不少人暗暗狂喜,慶幸搭上了大船!

隨後發生的事再次出人意料,二次被廢的太子不甘受辱,自戕而亡,死前還放了一把火,除了長子文昭僥幸逃脫,其餘全部身亡。

永泰帝得知消息後,大受打擊,原只雙手顫抖的輕度中風,隨之徹底爆發,整個人癱瘓在床,連句完整的話也說不出口。

每日介從嘴裏出來的再不是生殺予奪的聖喻,而是漣漣不絕一直滴到胸口的口水!

如此一來,四皇子不得不提前登基,尊永泰帝為太上皇,並於次年改元延平,是為延平帝。

大周自此迎來了二聖臨朝的時代。

永泰帝和太子全都下了臺,榮寧兩府無不歡呼雀躍。

就連賈赦也偷著多喝了半斤酒,在邢氏房裏一連睡了半個月。

從前他都是睡小妾通房!

賈珠卻仍不敢放松,新帝過去太低調,究竟是個什麽行事章法所知不多,誰知人家有沒有大刀闊斧收拾勳貴的想法。

雖說八公只剩一半,四王不還都好好的呢?

延平元年便在各種揣測中姍姍而來。

這年本就是大比之年,新帝登基又有開恩科的慣例,兩處並做一處,春闈便定在了三月初,陽春時節。

這比往年要晚一個月。

延平帝便是在這段時間內用潛邸從龍之人取代了永泰時期的老臣做主考官。

恩科恩科,舉子們受的是他延平帝的恩,不再是永泰帝的恩。

一朝天子一朝臣,網羅人才為己所用,且恩科是登基後要辦的第一樁大事,便是延平帝也難免緊張。

從前離寶座雖只有一步,但這一步可大可小,大了興許是咫尺天涯,畢生無緣。

若不是他夠謹慎,今日坐上大寶,俯視文武大臣的說不定是哪一個呢。

“有事啟奏,無事退朝!”掌班太監聲音渾厚無比,在這寬闊的太極殿裏傳的既悠遠又清晰。

有大臣上前一步,握著笏板揚聲道:“臣有本奏!”

延平帝精神一振:“準奏。”

這人是禦史臺的。

只聽他道:“臣請改恩赦為恩旨。”

新帝登基是普天同慶的大喜事,按照慣例,官員們要升職加薪,而小老百姓呢?要大赦。

恩赦,指舉國上下,只要死罪以下的判罰皆可免除。

而恩旨呢?那就是範圍較小,頻率較高的赦免了。

恩旨的對象同樣是死罪以下人等。

但要依據犯罪事實,照會刑部審查,逐一遞減刑罰,並不能像恩赦一樣直接把犯人放出去。

當然,就算是恩赦,也需要經過刑部審核,再將名單交給皇帝過目,得到批覆之後,才能夠執行特赦程序。

有十惡不赦,”十惡“分別是: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

謀反,是十惡之首,是指企圖推翻朝政;

謀大逆,指毀壞皇室陵墓、宗廟或宮殿的行為;

謀叛,指有背叛朝廷的行為;

惡逆,指毆打或謀害親族長輩,如祖父母、父母、叔伯等;

不道,意思是不人道,對方罪不至死卻將其一家殺害並將其肢解;

大不敬,指有冒犯的行為,通常是冒犯帝王的尊嚴,包括偷盜皇室祭祀器具、偽造皇帝衣冠或用具、轎輦及犯食禁等;

不孝,指不孝敬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間辦婚事、行樂等;

不睦,即謀殺親屬,或女子毆打丈夫等;

不義,指兵士殺害長官、學生殺老師、官吏互相殺害、女子夫死即嫁等;

內亂,指亂倫。

但除以上十惡外,歷朝大赦,還都把一種罪排除在大赦之外,與十惡同罪,這種罪就是貪汙罪。

唐朝是大赦最頻繁的朝代之一,但即便開明如唐太宗,其在位時期頻繁宣布天下大赦,也強調官吏犯贓者不予赦免。

宋朝在法制上比較寬松,如宋太祖趙匡胤曾兩次大赦天下,但仍然規定:“官吏受贓者不赦。”

周太祖文天祥更是說:“官吏以職務受贓者實為動搖國本,當萬死,遇赦不赦!”

想到這些,延平帝倒對這個商禦史起了幾分探究之心,不知他為何如此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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